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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途愉快保險”能為您提供最全面的旅遊保障。包括醫療費用、緊急運送、行李損毀、錢財盜竊及人身意外等主要保障。請即投保「旅途愉快保險」讓您旅程安心又開心。

保障特點

  • 1. 無自負額;
  • 2. 全面醫療保障高達MOP1,000,000;
  • 3. 人身意外保險高達MOP3,000,000;
  • 4. 跌打覆診費用保障;
  • 5. 多項運動保障,無需額外保費。運動包括:激流、快艇、水上電單車、滑雪及水肺潛水;
  • 6. 自動延長保障期,如因「行程延誤」 保障內提及的事故導致延遲返澳日期,可獲免費自動延長保障期,最長可達10天;
  • 7. 免費提供二十四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 8. 因恐怖活動引致之行程延誤;

保障範圍

保障項目 最高賠償金額(MOP)
基本計劃 超級計劃 至尊計劃
人身意外
(若乘搭交通工具導致永久完全殘廢)
500,000
75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3,000,000
醫藥及有關費用
(回澳覆診費用包括跌打)
500,000
75,000
750,000
75,000
1,000,000
75,000
住院現金津貼
(由第二天開始津貼)
5,000 5,000 5,000
個人行李 10,000 10,000 10,000
行李延誤 500 500 500
個人錢財及旅遊證件遺失 3,000 3,000 3,000
個人責任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行程延誤 1,000 1,000 1,000
損失訂金或取銷旅程 30,000 30,000 30,000
縮短旅程 30,000 30,000 30,000
嚴重燒傷 50,000 50,000 50,000
家居爆竊 20,000 20,000 20,000
免費提供二十四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保障簡介

一、 人身意外

  • 1. 意外身故100%給付;
  • 2. 因意外事故而導致雙目完全失明、或喪失雙肢、或一目失明及喪失一肢,賠償金額為人身意外保障的 100%;
  • 3. 因意外事故而導致一目完全失明、或喪失一肢、或一肢永久完全殘廢,賠償金額為人身意外保障的 50%;
  • 4. 因意外事故而導致身體永久殘廢及喪失工作能力 100% 賠償;
  • 5. 若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私用汽車引致永久完全殘廢,最高賠償金額可達 MOP3,000,000;
  • 6. 若旅途中因意外不幸死亡,其至親家屬可即時獲發一筆 MOP50,000「撫恤金」以慰問之需;

註:16 歲以下或 75 歲以上之被保險人上述 1 至 5 點每人最高賠償額為 MOP250,000;

二、 醫藥及有關費用

在旅途中,因患病或意外受傷,可獲得高達 MOP1,000,000 之醫療費用保障;

保障包括:在旅途中因患病或意外受傷如接受就醫診生醫療、診斷、住院醫藥費用及投保人返澳後三個月內在澳發生之覆診費用,最高可達 MOP750,000;

註:個別保障設有保障限額或每日限額,詳情請參閱保障條款。75 歲以上之被保險人的每人最高賠償額為 MOP250,000。

三、住院津貼

在旅途中,因患病或意外受傷需入住醫院治療超過 24 小時,每日可獲得 MOP500 之住院津貼,最高可達 MOP5,000;

四、個人行李

在旅途中,行李因被盜、意外遺失或損毀,可獲得最高賠償額 MOP10,000(每件或每套物件最高賠償為 MOP2,500);

五、行李延誤

在旅途中,行李因旅行社、托運公司、航空公司得錯誤派送或延誤送達超過 6 小時或以上,若需要購買必需物品作應急之用,每件託運行李可獲發放 MOP500 的行李延誤賠償津貼,託運行李數量以不超過保單被保險人數為限;

六、個人錢財及旅遊證件遺失

  • 1. 在旅途中,因偷竊、爆竊、搶劫而導致現金、支票、旅行支票之損失,但由 16 歲以下兒童攜帶時除外;
  • 2. 因補領遺失之護照簽證、機票或其他旅遊證件的補領費用;
  • 3. 因被搶劫或盜竊需補領旅遊證件而導致額外增加住宿酒店時間;
  • 此項保障最高賠償金額為 MOP3,000。

七、個人責任

在旅途中,投保人應承擔第三者人身傷亡及財物損失之法律賠償責任,訴訟及其他有關費用,最高賠償額可達 MOP1,000,000。此項保障不適用於 16 歲以下兒童;

八、行程延誤

因罷工、工業行動、恐怖主義行為、天災及惡劣天氣、原定乘搭的交通工具發生機械故障導致延誤:

  • 1. 每滿6小時的延誤作出 MOP200 賠償,每名被保險人的最高賠償為 MOP1,000;
  • 2. 超過 10 小時而需取消原定前往境外目的地的交通安排並更改行程引致不可退回的訂金、預繳費用或約訂承擔支付等損失,每名被保險人最高賠償金額為 MOP10,000;
  • (以上兩者只可擇一索償)。

九、損失訂金或取銷旅程

被保險人或其配偶、雙親、姻親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緊密生意伙伴因身體、嚴重疾病或嚴重受傷而必須及無可避免地取消旅程,被保險人可獲賠償已繳付但不可退還之訂金或費用損失,最高賠償限額為 MOP30,000;

註:損失賠償起首 72 小時為免費等候期,此期間內導致的損失將不會獲得有關訂金損失或取消行程保障賠償;

十、縮短旅程

在旅途中,被保險人、旅遊同伴、被保險人或旅遊同伴之配偶、雙親、姻親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居於澳門的緊密生意伙伴的死亡、嚴重疾病、嚴重受傷或被劫持,必須及無可避免地縮短計劃的旅程,被保險人可獲賠償已支付但不可退還的原計劃行程預訂旅程發票上的費用損失,最高賠償限額為 MOP30,000;

十一、 嚴重燒傷

三級程度燒傷且燒傷部分連身體表面面積 5% 或以上,均可按保單受傷程度表列獲得賠償;

十二、 家居爆竊

被保險人因旅遊期間,其住所在空置情況下遭暴力進入及爆竊而導致家居物品或個人財物失竊或破損,最高賠償金額 MOP20,000;

十三、 自動延長保期

如因「行程延誤」保障內提及的事故導致延遲返澳日期,可獲免費自動延長保障期,最長可達 10 天;

十四、 免費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在旅途中,投保人遇到困難,只需致電(IPA)國際救援(亞洲)公司的緊急熱線中心,即可獲得醫療、法律等方面的資料及援助。

熱線:(852) 2851 1990

醫療支援服務 每宗事故最高賠償額
(1) 緊急醫療撤離或送返 無限額
(2) 送返遺體或骨灰 無限額
(3) 安排親友探望及合理之住宿安排傷/病者必須住院超過七天以上) 一張來回機票(只限經濟客位)
(4) 安排幼兒返澳(年齡為十六歲以下者) 一張單程機票(只限經濟客位)
(5) 代墊入院按金擔保 MOP50,000
註:”國際救援 (亞洲) 公司” 代墊支MOP50,000作為入院保證金,此項醫療費用如屬保險單承保範圍內,由本公司負責賠付 (按保單限額 )。醫療支援服務不適用於離澳超過90天之人士。

其他注意事項:

投保人年齡限制: 此項保險只為年齡在保單起保當日為6個月至85歲之人士(含85歲)的被保險人而設。

保險期限: 最長承保期限為6個月。

主要不保事項(下列是主要不保事項摘要,詳情請參閱保險單)

各項保障共同之不保事項

  • 1. 任何於投保時已確知的風險、情況或事件所造成之任何損失、費用或責任;
  • 2. 並非於保險單生效日由澳門出發之旅程;
  • 3. 因以下原因直接或間接導致者:

    (a)戰爭、侵略、軍事行動、充公、暴動或民眾騷亂;

    (b)參與競賽、汽車比賽、登山運動(合理地需使用繩索或僱用嚮導)、洞穴探險、高空彈 跳、攀石運動、跳台滑雪、使用雪橇、懸掛式滑翔、滑翔、跳傘、打獵、橄欖球等運動 或飛行運動;

    (c)參與職業性運動或比賽項目;

    (d)蓄意自我傷害、自殺、精神類或心理類疾病、睡眠障礙、酒精引致的反應或影響,或 服用藥物引致的反應或影響,自我處於不必要的危險(意圖拯救他人性命或財物者除外);

    (e)核分裂、核聚變或輻射污染;

    (f)高山症或戴水肺在超過30 米水深海底潛水;

    (g)於海拔5,000 米或以上地點進行的任何活動;

  • 4. 已另行特別投保的或可向其他保險索回賠償的財物;
  • 5. 未有在保險期滿後30 天內以書面直接向本公司提出索償;
  • 6. 違反醫生的勸告或以接受醫療為目的或移民之旅程;
  • 7. 性病、經性接觸傳染的疾病包括愛滋病或有關併發症;
  • 8. 懷孕、難產、流產或分娩;
  • 9. 在保險期間從事體力勞動工作;
  • 10. 任何證實為本保險應承擔賠償責任之證明或文書的有關費用;
  • 11. 因被保險人故意違背或不遵從醫囑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任何損失;
  • 12. 被保險人之年齡為6 個月以下或85 歲以上;

醫藥及有關費用之不保事項

  • 1. 在本澳醫治之醫藥費用(除於保單內註明之保障);
  • 2. 非必要之醫療,手術及單人病房或私家病房之額外費用;
  • 3. 旅行目的在於治病之醫療;
  • 4. 牙科病(除於保單內註明之保障);
  • 5. 任何整形、眼科或眼部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突發或急性者除外);
  • 6. 接種疫苗及任何因接種疫苗而引起的副作用或併發症;
  • 7. 任何遙距或網上診症或已通過其他渠道報銷的醫療費用。

個人行李、個人錢財及旅遊證件遺失之不保事項

  • 1. 被海關或其他官方人員延誤、没收或扣留引致的損失;
  • 2. 郵票、文件、樂器、珠寶玉石黃金等貴重飾品或配件及租借物品等的損毁或遺失;
  • 3. 易碎物品的損毁或破裂;
  • 4. 商業貨品或樣品、電子貨幣、證券及其他有價票券;
  • 5. 正常損耗(包括物品表損毀但不影響其正常使用);
  • 6. 並非在公共交通工具保管期間的行李箱損毀,除非能提供相關證明為保險期限內導致損毀;
  • 7. 在任何交通工具、公眾地方遺留、或無人看管的行李或財物;
  • 8. 未有在發生損失後24 小時內向警方報案;
  • 9. 索償物件收據、損失報告或警方報告上的名字並非被保險人;
  • 10. 任何不明原因或不能解釋而導致的損失或損毀。

個人責任之不保事項

  • 1. 僱主責任,合同責任或投保人家庭成員之責任;
  • 2. 屬於投保人或投保人信託保管或支配之財物;
  • 3. 因敵意、惡意行為或非法活動引致之責任;
  • 4. 投保人經營之業務,職業責任或屬於投保人物業引致之責任;
  • 5. 由於使用車輛,飛機或船隻引致之責任;
  • 6. 刑事訴訟之法律費用;
  • 7. 寵物引致之責任;

行程延誤之不保事項

  • 1. 未能按照既定旅程辦理登機或報到手續,或未能獲得公共交通機構書面確認延誤的時間及原因;
  • 2. 保險單發出前已發生的罷工或工業行動;
  • 3. 因在辦理登機或預訂時間已過後,才到達機場、港口、火車站或其它登機、上船或上車的地點;
  • 4. 因遲到達而相繼引致各接駁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誤或未能登上預定接駁的公共交通工具;
  • 5. 投保前已存在的熱帶氣旋(由出發地或目的地專責氣象中心給予命名起計)或惡劣天氣警告、罷工 或工業行動或為公眾所知悉的任何情況;
  • 6. 因個人理由或意願等原因而取消或放棄前往原定計劃的旅程目的地導致的延誤或訂金損失;

損失訂金,取消旅程或縮短旅程之不保事項

  • 1.因政府之法案、法令及有關方面的問題延誤、修改或不能提供預訂行程;
  • 2.因經濟問題或不願成行;
  • 3.未能取得有關醫療報告證明旅程必須及無可避免地縮減的損失;

索償須知

  • 1. 如發現物品在航空公司或其他運輸機構保管下損毀時,必須立即通知有關公 司,及取得詳細損毀報告;
  • 2. 個人行李或個人現金遭受損失時,必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及取得 警方詳細損失報告;
  • 3. 行程延誤索償時須提交航空公司/旅運當局發出之證明文件,詳述延誤事故 發生的日期、時間及延誤持續時間,作為索償證明;
  • 4. 如遇損失或意外,投保人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並以書面提出索償,連同有 關單據或文件,送交保險公司處理;
  • 5. 保期完結後三十天內需向保險公司提出書面索償;

索償文件

  • 1. 旅遊保險賠款索賠申請書;
  • 2. 當地或/及回澳後3個月內之藥費單收據及醫療報告正本;
  • 3. 住院証明;
  • 4. 有關酒店、航空公司或警方等之紀錄報告;
  • 5. 遺失/損毀物件之購買收據/發票之正本,及損毀物件的現狀照片;
  • 6. 行程延誤證明文件;
  • 7. 索償人及保單持有人之身份證副本;

備註:如有所需,中國太平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將要求索償人提供額外之有關文件 以供處理索償事宜用途。

保費表

表中所示金額均為澳門元 MOP。

  • 地區1:中國、台灣、香港、緬甸、泰國、馬來西亞、巴基斯坦、印度、新加坡、印尼、菲律賓、汶萊、越南、柬埔寨、老撾、韓國、日本及尼泊爾。
  • 地區2:全球(美國除外,於美國24小時內過境不在此限)
  • 地區3:全球
基本計劃
地區 保險期限 投保人 投保人及其配偶 投保人及其子女* 投保人及其配偶及其子女*
1 1 ~ 4 天 115 222 170 277
5 ~ 6 天 130 251 188 311
7 ~ 9 天 145 280 210 350
10 ~ 17 天 170 328 253 418
18 ~ 31 天 206 398 305 503
每星期加收 40 77 65 102
2 1 ~ 4 天 180 347 275 442
5 ~ 6 天 206 398 314 508
7 ~ 9 天 230 444 345 564
10 ~ 17 天 303 585 466 752
18 ~ 31 天 365 704 556 895
每星期加收 90 174 138 222
3 1 ~ 4 天 250 483 380 613
5 ~ 6 天 280 540 428 688
7 ~ 9 天 312 602 473 763
10 ~ 17 天 350 676 534 860
18 ~ 31 天 418 807 632 1,021
每星期加收 100 193 152 245
超級計劃
地區 保險期限 投保人 投保人及其配偶 投保人及其子女* 投保人及其配偶及其子女*
1 1 ~ 4 天 150 290 220 360
5 ~ 6 天 170 328 255 413
7 ~ 9 天 188 363 275 448
10 ~ 17 天 220 425 335 540
18 ~ 31 天 306 591 460 745
每星期加收 65 125 100 160
2 1 ~ 4 天 232 448 356 572
5 ~ 6 天 268 517 415 664
7 ~ 9 天 300 579 455 734
10 ~ 17 天 398 768 600 970
18 ~ 31 天 478 923 730 1,175
每星期加收 112 216 180 284
3 1 ~ 4 天 323 623 495 795
5 ~ 6 天 366 706 570 910
7 ~ 9 天 410 791 620 1,001
10 ~ 17 天 463 894 695 1,126
18 ~ 31 天 545 1,052 830 1,337
每星期加收 130 251 205 326
至尊計劃
地區 保險期限 投保人 投保人及其配偶 投保人及其子女* 投保人及其配偶及其子女*
1 1 ~ 4 天 275 531 370 718
5 ~ 6 天 328 633 435 835
7 ~ 9 天 362 699 474 925
10 ~ 17 天 452 872 610 1,155
18 ~ 31 天 610 1,177 840 1,616
每星期加收 130 251 175 335
2 1 ~ 4 天 385 743 520 1,008
5 ~ 6 天 455 878 620 1,185
7 ~ 9 天 510 984 686 1,328
10 ~ 17 天 680 1,312 920 1,776
18 ~ 31 天 830 1,602 1,120 2,167
每星期加收 195 376 265 504
3 1 ~ 4 天 480 926 668 1,279
5 ~ 6 天 572 1,104 775 1,513
7 ~ 9 天 638 1,231 864 1,688
10 ~ 17 天 760 1,467 1,030 1,971
18 ~ 31 天 912 1,760 1,230 2,386
每星期加收 210 405 290 545

*定義:子女指年齡在6個月至16歲以下(不包括16歲)而與投保人同行的未婚子女。

本頁面只作一般性簡介,有關條文細節,應以英文版本保單為準。

澳門金融管理局登記編號: 097/APC

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推銷員編號: 1664/ANG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登記編號: R0087/2013/GPDP

(+853) 28357932

(+853) 6558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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